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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被评为2012年度西湖风景名胜区平安示范单位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     发布日期:2013-05-02     点击:      【字号:    

近日,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经考核,我所被评为2012年度西湖风景名胜区平安示范单位。

我所综治创安工作在浙江省、农业部和中国农业科学院的领导下,在景区公安分局的重视和九溪派出所的指导下,结合本单位的工作的实际,开展了扎实有效的综治创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我所切实把综治创安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全体职工共参与的工作格局,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保持了本单位区域内的安全稳定,实现了创一流的工作、生活、学习环境,树一流的单位形象的目的,有力推动了精神文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协调发展。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所将进一步抓好工作制度的建立及监督和考核,认真及时抓好矛盾纠纷的摸排和调解处理工作。抓好综治维稳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确保一方平安而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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