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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6-12     点击:      【字号:    

  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农科研生〔2020〕46号),在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为保障我所2020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顺利开展,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切实加强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工作,着力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地做好2020年茶叶所研究生招生考试各项工作。

  二、组织领导

  设立茶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领导2020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各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情况如下: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姜仁华

  副组长:阮建云

  成  员:江用文  鲁成银  姚明哲

  招生监督工作组:

  组  长:江用文

  成  员:肖  强  傅尚文  陈杰丹  施  江  陈绎思

  考核工作小组:

  组  长:阮建云

  副组长:姚明哲

  成  员:导师9到13名

  工作人员:孙逸钊  严莉

  技术支持:柴晓东

  三、录取办法

  (一)时间安排

  6月10日    公布初试名单

  6月11~12日 视频系统调试、考生身份和初试资格审查

  6月15日    工作人员培训 考官培训

  6月17~18日 初试

  6月20日    公示初试成绩

  6月25日    公示复试名单

  7月1日前   考生邮寄材料,考核工作组审核

  7月5~6日  复试

  7月10日     公布拟录取名单

  (二)初试

  1. 初试方式:采用远程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初试主系统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小鱼易连”作为备用系统。

  2. 初试基本程序

  初试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考生身份和初试资格审查;第二阶段进行远程视频初试考核,包括外国语(英语)、基础课、专业课。远程初试集中组织、在统一规定的时间进行。参加远程初试的考生应逐一进行测试。

  (1)考生身份确认及初试资格审查

  初试前,考生须以电子邮件方式(收件邮箱:syz@tricaas.com)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进行初试资格审查和身份确认:①《中国农业科学院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②有效身份证件(正反面);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核查结果(往届生)或学生证或在读证明(应届生);④硕士课程成绩单;⑤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⑥公开发表文章、所获专利、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等;⑦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简称少干计划)的考生提交少干计划登记表的扫描件或照片,已提交少干计划登记表至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的考生可免提交。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参加复试。

  在初试前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

  (2)初试准备及平台测试

  ①考生应按要求提前准备好参加远程初试所必须的软硬件条件和网络环境,提前安装指定软件,同时需准备可以支撑“双机位”运行的硬件,即需要两部带摄像头的设备及附件,包括笔记本电脑、台式机(配有摄像头和音箱)、智能手机、手机支架等,其中一台设备(第一机位)从正面拍摄,放置在距离本人约30cm处,考生头肩部及双手要出现在视频画面中,考生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口罩、耳机等,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另一台设备(第二机位)从考生侧后方45°距离本人约30cm处拍摄,确保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分别从考生正面和侧后方完整拍摄到考生本人、学科考核组能够从第二机位清晰看到第一机位屏幕。

  ②考生初试当天应当选择独立、可封闭的空间,确保安静整洁,初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除初试要求的设备和物品(如身份证、签字笔、空白草稿纸等)外,初试场所考生座位1.5米范围内不得存放任何书刊、报纸、资料、电子设备等。

  ③考生应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须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宽带网线、Wi-Fi或4G/5G信号)正常流畅。考试过程中,除初试需要打开的软件外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程序,应关闭移动设备的录屏、录音、录像功能及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正常初试的应用程序,保证初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音视频交互。

  ④为确保初试过程顺畅,初试开始前对平台系统进行测试,提前熟悉软件系统和初试流程。考生如在软硬件和考试场所等方面存在特殊困难,可反映,及时沟通并帮助协调解决。

  ⑤为保障远程初试的公平性和保密性要求,初试开始前要对候考考生的周边环境进行检查,要求考生通过视频设备进行360度无死角检查。考生须在初试平台上签订《初试诚信承诺书》后方可进入初试环节。初试正式开始前,由初试工作人员向考生宣读初试有关纪律要求和初试流程,经考生确认后方可开始初试。

  4. 初试科目:外国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各科目均采用百分制打分。学科考核组从外国语、基础课、专业课三个题库随机抽题,通过提问、考生限时作答的方式,每科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每位考生分别从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试题库随机抽取题目,每科不少于3道,重点考查考生对本专业领域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组成员根据考生答题情况进行现场独立实名打分(百分制),取平均分作为其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

  初试成绩公布在所网站上。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持有异议,应按研究生院有关规定申请成绩复查,组织专门人员进行认真复查,并将复查结果通知考生。

  (三)复试

  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成绩情况,按照一定的比例划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公布复试名单。

  1. 复试基本程序

  复试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进行考生身份和复试资格、个人研修计划审查;第二阶段进行远程视频复试考核。

  2. 复试提交材料

  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以邮寄方式向我所提交以下材料:

  ①《中国农业科学院2020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复印件);

  ②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书(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下载);

  ③硕士(博士)课程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公章或档案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④硕士(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境)外获学位者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考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的在读证明或学生证内容页复印件);

  ⑤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摘要及目录;

  ⑥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评议材料及答辩决议(加盖研究生学位管理部门公章或档案单位人事部门公章)(仅限往届考生提交);

  ⑦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大小须与原件一致,头像清晰,不得用身份证照片打印);

  ⑧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3000-5000字);

  ⑨其他可以证明自己科研实力的补充材料。

  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加盖公章的材料最晚可在拟录取名单公示前补寄材料。

  3. 复试方式:同初试方式,全部采用远程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

  4. 复试考核内容

  主要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考核。考核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远程视频方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5. 复试比例及权重: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为1:1.2-1.5。根据我所生源情况和专业特点,差额比例可适当扩大。复试成绩为百分制,其中:专业外语占20%,不少于10分钟;专业知识考核占30%,不少于10分钟;综合能力面试(含思想品德考核)占50%,不少于15分钟;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50%;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及格线为60分)。其中专业外语和专业知识考核需要从题库随机抽取2道试题,采用提问、考生限时作答的方式,学科考核组成员根据考生答题情况进行现场独立实名打分,取平均分作为考生测试成绩。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3×50% + 复试成绩×50%。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拟录取名单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在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

  五、体检

  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公布拟录取名单后,由考生在所在地单独体检、单独寄送体检表。体检医院必须为三甲等级。如遇特殊情况,体检可调整至新生入学后进行。

  六、监督与复议机制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初试、复试、学科复核过程和录取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

  (二)实行监督制度。招生监督工作组及研究生院复试督查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随机到复试现场巡视检查或加入远程复试平台检查。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对外公布。考生有一次复查复试成绩的机会,复查只针对统计过程。

  (四)实行申诉复议制度。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2020年考生接待和咨询电话:0571-86652960,监督举报电话:0571-86812035。研究生院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10-62162692)和北京教育考试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七、保障措施

  (一)把广大师生和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要落实错时错峰工作要求,安排不同专业分时、分批有序复试。复试工作均应在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下进行,要采取有力措施,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做好人员排查、场地安排、设施设备以及工作用具杀菌消毒等工作。要加强复试工作人员的自身防护,为复试专家、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具,且复试场所人员间距不得低于1米。要着力加强对复试专家的体温检测和身体健康状况排查,对于身体出现咳嗽、发烧等异常情况的一律不得安排参加复试工作。

  (二)做好远程复试技术保障工作,要在多次系统演练、确认系统运行良好的前提下,在复试工作正式开始前安排专人做好系统调试、确定考生考试时间以及确认考生考试环境等有关沟通协调事项。要向考生宣读(或告知)复试规则,组织考生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复试工作有序进行。

  (三)高度重视复试题库建设和命题管理工作,按照教育部和研究生院命题工作有关要求以及复试试题、答案的保密要求,切实做好试题安全保密工作。要结合我所实际,针对不同的学科专业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着力考察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要保证专业复试试题库题量充足,题库中试题数量应不低于该专业应试人数的2倍。

  (四)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远程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要对所有参加远程复试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作用,明确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五)复试期间,高度重视考生的政策咨询、舆情防控、来信来访等工作,做好考生服务,畅通申诉渠道,发现问题苗头,及时化解矛盾。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不得安排现场接待,要通过线上方式安排专人进行耐心细致的解释和答复。一旦发现问题,要准确研判,第一时间上报研究生院并迅速处理,做好考生情绪安抚工作,确保舆情平稳可控。

  (六)本方案由茶叶研究所科技处负责解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并于复试开始前一周在网站公布。如本方案内容与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北京教育考试院的政策相冲突,以上级最新文件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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