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茶叶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简称“茶叶质检中心”)筹建于1989年,1991年首次获得双认证,并持续通过了国家认监委检验检测资质认定复评审和农业这农村部机构审查认可考核。主要检验茶叶及茶制品、代用茶和咖啡等食品,以及蔬菜、水果等食用农产品及相关产品,检测能力涵盖农药及化学污染物残留、元素、微生物、茶叶及其它食品品质等参数,其中茶叶感官、茶叶香气、茶叶色素等品质成分分析检验是茶叶质检中心的特色。

“茶叶质检中心”拥有一支茶学、食品科学、农药学、化学等多专业构成的技术队伍,硕士及以上学位占75%,中高级职称占比90%以上。下设业务办公室、茶叶品质检验室和茶树种苗检验室。现有检测用房面积1800平方米,拥有高分辨质谱仪、气质/质、液质/质、ICP-MS、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大型仪器设备,仪器设备价值3000多万元以上。人员、设备和环境能够满足茶叶检验检测工作的需要,是国内检测茶叶品质参数最齐全、检测能力处于领先水平的专业质检机构。

“茶叶质检中心”积极面向产业服务。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为产业发展服务的宗旨。坚持“科学、公正、廉洁、高效、服务”的质量方针,为生产、教学和科研提供检验检测技术服务。具有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和名特优新产品的检验检测资质,承接社会委托的“三品一标”产品、SC许可发证检验等,开展茶叶质量安全、品质检验和茶树种苗等检验检测技术服务。

“茶叶质检中心”为政府做好技术支撑。承担了农业农村和市场监管系统的各级监督抽查检验和重大茶叶质量评价检验任务,牵头组织农业农村部茶叶风险监测工作,承担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地方农业农村局以及市场监管系统茶叶及咖啡类产品的质量安全普查、例行监测、风险评估等任务,为政府提供茶叶质量安全状况报告和监管建议。

“茶叶质检中心”开展茶叶质量安全标准制(修)订。依托茶叶研究所的专业优势,开展了茶叶和茶相关制品标准的研究及制(修)订工作,完成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30余项、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20多项。围绕茶叶种植、加工、储藏和销售全产业链,强化产品质量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宣贯,在茶叶主产县市,实施茶叶质量安全管控技术和品种、品质、品牌以及标准化服务,名特优新茶产品鉴定评价等服务。

业务办电话:0571-86650124/87320551    传真:0571-86652004

邮 箱:zjzx@tricaas.com

 

 

 

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农业农村部茶叶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关于保证检验工作质量的公正性声明

为强化本中心从业规范要求,突出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履行社会责任的行业属性,保障第三方公正立场和检验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科学性,本中心特作如下声明和承诺:

一、茶叶质检中心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客观独立、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恪守职业道德,履行社会责任。以现行有效的技术标准、技术法规为检验依据,热情为客户服务,保证对社会负责,对客户负责。

二、茶叶质检中心独立对外开展检测业务,独立行文,经济上独立核算。

三、凡由茶叶质检中心承担的检测任务,无论来自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公平对待,提供一致的服务水准。

四、茶叶质检中心的质量评价一律以科学实测的数据为依据,以国家有关标准为准绳,不弄虚作假,不受行政的、经济的和其他方面利益的干预,保证数据和结论的公正可靠。

五、凡客户提供的检测样品、技术资料及检测原始数据,一律为客户保密,未经客户同意,不予公开或它用。

六、茶叶质检中心及其成员不得参加与检测工作、数据和结果有关联利益的活动;不参与任何对检测和数据判断产生不良影响的商业或技术活动;不参与和检测样品有竞争利益关系的产品设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使用和维护活动。全体工作人员均承诺只在本中心执业,保证中心行为的公证性、独立性。

七、茶叶质检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应努力钻研业务,对技术精益求精,以科学性、公正性的检验结果来维护质检机构的权威性。

八、茶叶质检中心全体人员如有违法乱纪、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茶叶质检中心各级人员如有违反上述声明,将予以严肃处理,诚恳接受各界的监督。

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

【农业农村部茶叶质量检验测试中心】